国家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国家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农村土地有什么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对于农村土地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宅基地。另一种就是耕地!那就先这样说一下宅基地吧!大家都知道,宅基地到目前为止全国基本上已经全部确权。确权成功后,户主就可以拿着产权证进行转卖,抵押贷款等!当然,目前国家的政策只允许在同村居民之间转卖。这也许是为了控制外来资金对农村宅基地炒作!
耕地可以说是国家的生命线!国家对耕地的控制和保护这几年的力度很大!包括农民建房,建厂!只要是占用耕地,一经发现坚决拆除!但是,在对耕地面积进行保护的同时。对土地的使用出台了很多灵活的新政策!比如说土地的三权!也就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新政策的出台可以说为以后规模化种植打好了基础!
您担心的是如果现在失去土地不知以后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今年的新政策新法规。
一、今年3月30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是对去年颁布今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法》63条的细化。它主要针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
本条对您来说应当是好的,有出路且资产增值。
二、《土地法》第13条,家庭承包的年限耕地是30年,到期可延长30年,草地30到50年,林地30到70年。
问题是没说将来到期了怎么办?您现在没了土地将来要怎么家庭承包。不过别人都这样也别想那么多。
三、今年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由过去的农村土地→ ***征地→ 土地拍卖→ 开发商开发,改变为农村土地 → 直接开发。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力争覆盖所有涉农县。目的提升农民集体资产管理,用活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
估计是分久必合,可能下一步国家在城市加大支持国有企业,在农村加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您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不用担心。
以上是政策、法律分析,不管怎么说对农民、农村集体经济应当是好处多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也会给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农村经济建设管理办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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