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不合格农产品信息怎么办-进口的农产品

本文目录一览: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1、可以。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无条码的农产品可以在福建省一品一码输入。福建省简称“闽”,地处中国东南沿海,省会福州,辖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
2、年3月1日福建省人民***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该办法自3月1日起开始施行。
3、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处罚
法律主观:蔬菜抽检不合格的,会被处罚,其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法律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罚大多是二千元到二万元。
由省级以上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不大。食用农产品抽检是有法律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针对检测结果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结果不合格处罚大多是2000元到几万元不等,所以处罚难度不大。
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来源无法查找
1、举报部门。购买的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等,提供足够的证据和信息,帮助他们进行调查。
2、法律主观:蔬菜抽检不合格的,一般找销售者。如果销售者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可免予处罚,但需没收同批次的未及时售出的不合格蔬菜。
3、法律主观:蔬菜抽检不合格的,会被处罚,其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ex565.com/post/1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