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委员会是什么性质,农村经济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经济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经济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区居委会的性质是什么?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之规定,选举进入居委会的社区工作者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他们只是社区群众的服务员。由于他们与***之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因而没有工资,只领取补贴。
领取依据是《组织法》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或者上级人民***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许多地方出台了配套细则,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至于招聘进入社区工作的,就要看与谁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合同、当地规定等,享受相应待遇。
社区居委会的性质是什么?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之规定,选举进入居委会的社区工作者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制,他们只是社区群众的服务员。由于他们与***之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因而没有工资,只领取补贴。
领取依据是《组织法》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或者上级人民***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中办发〔2010〕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许多地方出台了配套细则,您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至于招聘进入社区工作的,就要看与谁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合同、当地规定等,享受相应待遇。
村委会属于社会团体吗?依据是什么?
1、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2、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经济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经济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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