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农村经济势在必行,如何盘活农村经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盘活农村经济势在必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盘活农村经济势在必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9年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能真正给村民们带来***吗?
新版《土地管理法》的最大突出点就是闲置建设性用地入市,这一改革还在搞试点,效果怎么样,还在试验中。
从近期利益来看,入市将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农村的建设性用地就是原集体所建的村办企业,以及村里村民闲置的宅基地。无论是个人的,还是村集体的,入市就是把这些地卖出去,或者是置换出去,这样做能给农民带来一定的收入,不过这个收入是微不足道的,他解决不了农民贫穷的问题,改变不了农民的生活现状,仅仅是卖掉了村集体的土地。
从长远来看,入市会减少集本农田的数量,使基本农田进一步收缩。农村建设性闲置地是牺牲基本农田换来的,空心村就是农民放弃出行不方便的老院落,在村子周围交通方便的基本农田里盖房建院,闲置宅基地是以牺牲基本农田的代价换来的。还有闲置的村办企业和乡办企业,当时都是占用的基本农田。这些土地应该回归成基本农田,而不是把它们拿来入市。如果真这么做了,农民没有闲地了,再需要集体建设和农民宅基地建设时,土地从哪里来?我看唯一的办法就是占用农业基本土地。
农村建设性闲置地是不规则的,入市的土地势必要开发利用,这对农民的家园又是一个考验,七零八落的农家小院有待重新规划,美丽的新农村将从何时起步?
我认为整治农村建设性闲置地势在必行,但不是什么入市,***应该承担起这个重任,进行大规模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美丽乡村。有***的合并村镇,改善农民的居住条建,建设交通发达,出行便利,规划布局合理,水电气网络齐全村镇,把节余的土地归还成基本农田,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如果基本农田无休止的减少,我们的粮食安全受到威胁,我们将成为罪人。
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收入不一定非要去盘活农村土地,更应该加大农业投资,以及推动农村劳动力的转化是最好的办法。农村的困境不是农民地种的不好,很多专家说出很多理由埋怨农民搞农业落后,再先进的技术也不可能太多的增加农民的收入,因为我们的土地是有限的。只有政策帮扶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出农圈,在其他行业挣得来钱,安得下身,扎得下根,让从事农业的人少之又少,每个家庭,每个人都能管理几百亩,甚至几千亩土地,农村人自然就富裕起来了,也就不想着法子卖地了。
2020年3月20日,***中央、***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5月18日,***中央、***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2020年6月30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强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2020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推动城市群都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从这些文件和信息中不难确定,新时期土地的方向就是要同步推进城乡土地产权的同权化和***配置的市场化,重点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尽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放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限制,增加城市住宅建设用地有效供给,通过降低地价而降低房价,从而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二是取消对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限制和土地减量发展的要求,破除城市建设用地人均100平方米的清规戒律,充分发挥大城市(包括特大和超大)和城市群在吸收外来人口提高全国城市化水平方面的主力军作用,让土地***的市场化配置适应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的需要。
其三,赋予农村土地发展权,特别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盘活农村大量闲置的宅基地,消除阻碍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盘活农村经济势在必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盘活农村经济势在必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ex565.com/post/27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