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丹东市农村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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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负责全省农业农村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农村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关数据;研究提出涉及“三农”问题的对策及措施;负责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负责建立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组织全省核能安全和核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出省核应急准备资金的年度预算;组织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和军工核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核军工单位生产重大事项;承担省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农委是机关行政单位,农委全称农村工作委员会。农委职责调整:将原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合署的市***农村经济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人事股。(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四)财务股。(五)发展规划股。(六)科技教育股。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的介绍
全称农业农村委员会,原来叫农业局。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农业局为主整合畜牧兽医局,及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等部门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重新组建而成的***工作部门。
农委是机关行政单位,农委全称农村工作委员会。
农委职责调整:将原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合署的市***农村经济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农委一般是指农业委员会或农村工作委员会,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农工委是负责各地***农村工作的派出机构。农委是负责统筹协调农村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组成部门。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土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本村范围内的土地,包括耕地的分配、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以及土地征收和土地复垦等工作。
农委职责调整:将原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合署的市***农村经济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职责如下:负责围绕全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和工作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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