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未来的农村经济体系-黑龙江未来的农村经济体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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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黑龙江将构建现代农业什么体系
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方面,黑龙江将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转型,旨在实现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畜牧业和壮大农业工业。
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产体系指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装备和农业技术相适应,能给农业生产提供便捷服务、提高农业产出能力的农业生产保障系统。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打造全国数字农业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
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 有条件的垦区要整建制转换体制机制,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已组建集团公司的垦区,要加快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推动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建设农业产业公司,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阶段目标
1、通过开展十个方面的改革试验,在“两大平原”初步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分两个阶段推进: 重点内容:——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巩固粮食生产第一大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第一大省、畜牧生产大省地位,对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3、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4、在“两大平原”开展现代化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2013年以来国家开展的唯一涉及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变革,已纳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管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黑龙江省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对违反本条例擅自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有权***,有权检举、控告。第七条 村合作经济组织向各业承包户提取的承包费,以村为单位,每年提取的最高限额为当地上年承包收入的百分之五。
黑龙江四个体系建设是哪四个
1、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督导问责体系。
2、黑龙江省的四大经济体系分别是工业体系、农业体系、林业体系和水产业体系。这四个体系是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3、四个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
4、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督导问责体系。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督导问责体系为核心内容的“四个体系”是一个重大的实践课题,加力推动全省组织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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