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税收优惠,农村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经济税收优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经济税收优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涉农项目哪些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涉农企业有各个方面的减免税优惠。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
在农村办厂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对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龙头企业外购农产品,加工后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所列农业产品范围内的,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龙头企业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等“四荒”***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三年。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广东国税12366呼叫中心答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二、食用植物油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二、购货方取得的普通销售发票不可以进行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才可进行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经济税收优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经济税收优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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