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经济条例,广西农村经济条例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农村经济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西农村经济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条例?
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
(5)、征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获的,按被征用林地年产值的五至十倍补偿;未有收获的,按长势参照邻近同类树种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年产值的计算,以当地基层统计年报单价为基础,由有关部门协商核定。对收获有大小年区分的经济林地的年产值,按征用前两年的平均年产值计算;
(6)、防护林地不得征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的,应报自治区人民***批准,并按该林种实际价值的十倍补偿。
广西三小条例全文?
曾经满街游走的食品摊贩今后要在规定区域内摆摊,制售的食品也有了“禁区”。6月28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解读(以下简称“三小”条例)
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村民住宅建设,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地块位置、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彩等的要求。
广西渔港渔船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保护渔业***,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港设施、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渔港,是指主要为渔业生产服务和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本条例所称渔业船舶,是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船、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农村经济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农村经济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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