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组织和公司 ,农村经济组织和公司的区别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经济组织和公司 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村经济组织和公司 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党支部的关系?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支部与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经济合作社是村民在自愿互利原则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具体提供生产服务、协调管理、***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职能。村民主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是根据民主监督的原则设立的,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务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不参与工作决策、工作实施,只负责工作实施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其它组织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的集体股份制的经济组织。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村里的股份制经济合作社呼应村民的意愿,组织村民参与经济合作社的创造性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同时村民也能从合作社的盈利中去分红。
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民小组吗?
首先明确回答这两个组织不是同一性质的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是以生产资料或资金入股等形式组建的,组织成员进行生产经营的组织,村民小组一般是按居民区域就近划定的,是村民委员会这个自治组织的内部组织,便于组织村民参与或落实村委会的相关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哪个部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属于村民按照村民自治法,民法等相关法律建立的基层群众组织,目前县级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版证工作。颁发证书,独立法人,开展经济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合作社。合作社是农村具有法人代表的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村经济的最有效合法组织。我国历届***十分重视农村的发展,而农村经济发展是重中之重。而要使农村经济形成产业化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成立由各农户组成的合作社。
户口在农村,在事业单位上班,就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吗?
户口放在农村,但在事业单位上班,属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主要看其是否拥有事业单位编制。如果拥有事业编制,吃国家的财政饭,肯定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了。但是只在事业单位上班,没有事业编制,比如派遣工或者临时工等,这部分人还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以及其资格的认定给出具体解释,所以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受乡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因素影响,有些离退休工作人员把户口迁回农村,也享受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参与集体***分配。而有些出嫁的女儿户口未迁出,却受传统习惯影响,取消其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所以导致许多矛盾产生。
在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对于集体组织成员的认定,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按照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尊重群众意愿,进行民主决策,尽量更加科学地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
所谓遵守法律和政策,主要针对出嫁女儿的问题,因为法律规定结婚后可以女到男家落户,也可以男到女家落户,未规定结婚后户口必须迁出,所以只要户口未迁出原农村,就应该算做娘家村集体经济成员,其子女如果落在娘家村,也算娘家村集体经济成员,不能按“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习惯将其推出。所以,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认定,主要看其户口是否在农村,还要看其户口的性质是否是农业户口,看其是否依靠农村土地生活。在校大学生,只要未毕业参加工作,也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认定,又不能唯户口论,有些情况户口暂时迁出,也不能取消其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发,如部分服务的士兵,在外***或劳教的人员,都不能取消其集体经济成员身份。
同时,有一部分人很明确不再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比如顶替父母就业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人员,户口已经迁至大城市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均不再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但农村人口到集体就工上班,虽然也有工资,但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编制,仍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上班,并拥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即使户口仍放在农村,但也不能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这部分人口主要是大学毕业不久的学生,毕业后户口暂时放在农村,后来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因暂时在城镇无法,无法到城镇落户,所以户口仍放在原农村。但既然享受了国家编制以内的待遇,就不应该再享受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待遇,不能在农村承包土地和申请宅基地,也不参与农村***分红。但在事业单位打工,没有事业编制的农村人员,作为农民工,仍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经济组织和公司 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经济组织和公司 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ex565.com/post/44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