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混用-化肥农药混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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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农药混施,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碱性农药。(2)碱性化肥。(3)化肥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合。(4)含砷的农药不能与钾盐、钠盐等混合使用。
2、第二,农药与化肥混用时,要随混随用,不能储存,更不能沤制,以免时间长影响施用效果。
3、应防止混合物发生肥害,混合物构成中相关成分的化学反应,很有可能造成肥害,比如氧化乐果与波尔多液混用可造成有毒的硫化铜,也会提升可溶碘离子成分;敌稗、丁草胺等不可以与甲基对硫磷、氨基甲酸酯等灭虫剂混用。
4、农药的合理混配是很重要的 混配关键就是指俩种或两类之上的化肥与此同时配在同一喷雾机中应用。
5、挥发性较强,若与根瘤菌等细菌性微生物混合,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使细菌性肥料失效。未腐熟的农家肥不能与硝酸铵混施。若与硝酸铵混施,未腐熟的农家肥在分解腐烂过程中氮素会丧失,否则二者氮素都会受损,降低肥效。
肥料与农药混合应注意什么
混合时需要注意下面几点:第一,固体农药与固体化肥混合后不发潮,不发粘、不成团;液体农药与固体化肥混合后不沉淀,不结絮、不浮油,则说明它们的理化性质没有变化,可以混用。反之则不能混合。
偏碱农药不可以与铵态氮肥和磷肥等有机肥混用不然会使氨蒸发损害,减少肥力。含砷的农药不可以与无机盐、醋酸盐类有机肥混用,不然会造成可溶砷而产生肥害。
第三:化学肥料不能与微生物农药混用。因为化学肥料具有挥发性和腐蚀性,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效。第四:叶面肥与农药的混用顺序要注意。
农药混用要谨记五避免:①遇碱性物质分解、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肥类或碱性物质混用,一旦混用就会使这类农药很快分解失效。
农药和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混用,要注意什么?
不破坏物理性质:混合后,能保证正常的药效或增效作用,保持原有的物理性质,从而避免乳化、悬浮率降低、分层、絮凝、沉淀、有效成分结晶析出等现象。
一般农药的混合顺序是一种肥料、两种固体、三种液体和四种添加剂;混合营养制剂后必须保持各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如热量和气泡。如果药物溶液混合后性能较差,则不适合混合。
乳油或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求不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应避免混合物出现药害,混合物组成中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药害,例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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