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经济体制,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农村经济体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农村经济体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综合执法队和农业局机关工作哪个好?农业局机行政编是公务员吗?
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局机关相比,个人认为是综合执法队好,农业局机关行政编肯定是公务员啊,农业局可是***组成部门,根正苗红的行政单位。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属于国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五大领域执法队伍改革包括农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督、交通、文化,国家旨在通过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拧成一股绳,提高执法效率。整合后农业综合执法对属于参公管理,待遇和机关公务员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工作上相对局机关繁杂汇报、文件,单纯轻松许多。最重要是改革后农业综合执法对还有令机关干部羡慕的制服。
按理来说机关行政编肯定是公务员,但是在基层存在一种怪现象,干部身份是事业干部,但是拿的是行政工资,但是没有车补和职级并行,享有公务员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奖和十三个月工资。这在有些地方叫行政干部,要说明的这不是公务员,要是这种身份还不如去执法队,说不定运气好跟着机构改革可以捞一个参公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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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现在已经改革为农业农村局了,局机关和下属的执法大队相比,当然是局机关更有优势了。
1.农业农村局是***工作部门,局机关人员当然是行政编制了,除了机关工勤外肯定都是公务员身份。
农业农村局前身就是题主所说的农业局,是这次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也是***组成部门,与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等都是一级行政机关。农业农村局的编制是行政编制,局机关除了机关工勤人员外都是公务员身份。也就是说,进入局机关工作的只能是公务员,如果你是事业身份的话,肯定不可能调入局机关工作,即便让你到机关工作,也只能是以借调人员的身份进入,借调几年以后还是需要返回原单位工作的。
2.农业综合执法队是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发展前景当然没有局机关好了。
农业综合执法队按规定是可以申请参公事业单位的,但很多地方都只是按照事业单位对待,而没有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并且随着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原来已经参公的事业单位很多都需要取消参公属性,原有参公人员会被分流消化。一般情况下,农业综合执法队是股级架构,执法队队长也就是股级职务,顶多高配为副科级或者管理八级。但是,执法队毕竟属于局机关下属单位,发展前景肯定不如局机关干部。
3.有机会最好到局机关工作,将来想要下去机会还是比较多的,但是想要从下属单位到局机关工作还是比较费劲的。
如果你是公务员的话,最好是到局机关,因为执法队现在正面临着参公单位的改革,将来如果取消了参公属性,只能是被分流了,而分流的时候,由于局机关编制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就很难再安排到局机关工作。并且,机关工作就是这样,从上级单位忘下级单位走比较容易,相反则会困难很多。
总之,农业局机关是公务员单位,肯定比下属的执法队好。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大部局将全面整合相应部门。你所说的农业执法大队和农业局机关这些涉农事业单位职能将会转变,会整合到农业农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农业执法大队可能会整合到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去,所有区县针对各种执法将会统一整合到一个部门。今年底将完成区县级机构改革的重新整合组建新的部门,***直属机构将精减压缩一半左右。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取消工勤人员编制,原有在编工勤人员是准出不准进。部分区县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将面临转岗转制分流到乡镇级事业单位,以后所有工勤岗位将由***统一购买社会公益岗位或使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
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队和农业农村局机关的工作,哪一个更好?这类问题,一律都选局机关。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局是职能增强的***部门,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身份,在全国范围内四级***单设,在乡镇一级也有对应事业单位。而农业综合执法队,也只是五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后的执法队伍之一,虽然参公管理,但其事业单位本质未变。而且明确执法队为农业农村局下属机构,实行“局队合一”的机构设置模式,以县区一级为主。市级执法队为副处级,低农业农村局半级;而县区虽然为正科级,但队长由局长兼任,只设一至两名专职副队长,为副科级,其实际上也是副科级机构,有的地区行政执法改革,执法队直接就是副科级建制。
另外,局机关为综合管理岗位,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工作职能覆盖范围更广,更容易锻炼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与综合素质。农业农村局下设若干事业单位,其职能范围涵盖了农业农村领域内的所有职能,包括农机管理、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畜牧兽医、种子蔬菜、土肥植保、农科院、农广校等,行政执法只是其中之一。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只有几十人,众多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则可能超过几百人。即使是县区来讲,局机关基本上也就是二三十人,下属事业单位超过100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行政机关人员调整,去下属事业单位任职,甚至担任负责人,是极其正常的事。而下属事业单位想进局机关工作,那是难上加难,即使执法队是参公单位,其难度也是相当大。同样是副职排名,肯定是局机关副职大于执法队副队长,哪怕是主持工作。局机关副职可以分管执法队工作,而执法队负责人只能是承担执法队的具体业务,并不能参与局机关管理事项。因此,无论是从管理关系,编制使用,职能设置,还是个人前途发展等各方面来讲,都是选择局机关更为合适。
农业局机关肯定比农业综合执法队好,农业局机关是行政编制是公务员。
农业综合执法队是农业局下属的二级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的地区是参公事业单位,有的地区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管是属于哪种事业单位,其人财权和***都归属于农业局机关的管理,不论是个人的发展空间还是业务管辖范围,农业综合执法队都没有农业局机关的大。
1、从个人发展空间看,农业局机关的发展空间比农业综合执法队大得多。农业局机关的人员晋升渠道比较宽,农业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提拔任用农业局的副局长,也可以提拔到其他行政单位任副局长,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如果要提拔,基本上如是在大队内部提拔,由于执法大队内部的领导职数少,要想提拔为大队的领导晋争比较大,同时,执法大队提拔到其他行政机关任副职的机会也很小,因此农业局机关晋升空间大。
2、从业务管辖范围看,农业局机关管理的业务比农业综合执法队大得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只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比较单一,而农业局机关管理的事务比较多,工作比较繁忙,接触到的领导及其他人员也比较多。农业局机关管理粮食种植,蓄禽养殖,农业执法等等。
3、从机构编制性质看,农业局机关编制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编制好得多。农业局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使用的是事业编制。有的地方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有的是事业单位,机关的待遇比大队的好得多。大队的人员要调到局机关根本不可能。
总之,农业局机关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好,农业局机关使用行政编制。
农村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究竟农村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呢?
你们那里还有人用牛耕田的吗?
如果家乡建工厂,你会“农转非”当工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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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最终目标:
上班在家里,年底能分红。
楼房一排排,明亮有宽敞。
粮丰林有茂,百业都兴旺。
老有退休金,病了有医保。
环境清有洁,幸福长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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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韵君来帮您解答:
前期农村与城镇发展相比较之下非常的不平衡,也就造成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就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因为大量农村人员涌向城镇发展,乡村已经空心化并且造成良田已成荒芜之地,反观城镇由于人员超密集,城市管理已经超负荷运转。
国家做出相应调整加大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来缓解城镇管理压力,制定了新农村改造政策。帮助农村居民,实现房屋改造。满足改造条件的,可以领取一定的补偿。那么,新农村改造的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呢?
新农村改造补偿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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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予以政策支持扶持,充分整合可用土地***,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二)统筹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改旧。
(三)经济适用安置房、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四)政策信息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农村经济体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农村经济体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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