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农村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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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法人代表有没有规定是村主任还是书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迁入第七条以外的其他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且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事业单位编制的,其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所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村委会是什么法人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所以,村委会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
法律分析:村民委员会不是法人单位。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法律主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依法定***或依合法行为而取得成员资格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特别法人,没有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可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分析:村委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业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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