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改革的有力措施,农村经济改革的有力措施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有力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村经济改革的有力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院下放农村土地审批权,对房地产和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我读了一下文件,这个事情对房地产和个人生活影响不大。因为我曾参与过国家政策调研,了解的多一点。
我们国家的土地用地管理受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调控。一个是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土地利用规划(现在是多规合一,叫空间规划)。如果基层想把一块农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搞房地产、工商经营,首先是这块地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可以变性的依据和可能性。第二,要有建设用地指标,这个是自然***部每年下达,然后是从省到县层层下达分配。有了这两个前提,就可以批准变性了。这个批准,又分层级管理,永久基本农田是***院批准,其他的就下放了。还有一个就是征收问题,是指***征收集体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性质和大小分层级管理。现在也试点下放了。
这些问题都非常复杂。简单说,这次放权就是要提高省级***在用地决策上的灵活性,但是不涉及建设用地指标。因此,从总量来看不会增加建设用地量,也就不可能对房产用地供给增加,跟老百姓生活就更远了。
这个文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用地管理审批效率。
***院下放农村土地审批权,对房地产和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这个问题是在3月12号的时候出来的,这几天我注意到了,作为农民,我并不认为这是值得高兴的事。
农村土地审批权下放,肯定对于我们农民是有影响的,有积极的一面,但是我们也要避免出台之后农村耕地荒芜。
3月12日,***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针对农村主要把两种审批权“下放”了:
一是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市、自治区。这个还好理解,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种我们农民是比较赞成的,毕竟这种土地大多荒芜空着浪费,没有被有效开发。如今下放到地方,这样就可以作为农产品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来开发。
二是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这里面说到的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这里面说到基本农田土地改变性质,变为建设用地,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农民最怕的是,我们要求种地,但是被收回去做其他建设用地,这样,我们农民失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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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根本,要说现在的有的农民在家里也是有一亩三分地来种植点粮食也是不错,城里人有城里人的好处,当然,农民有地的也是乐在其中,没啥事的话可以在家里种点地,种点粮食或者是种蔬菜也是不错的,我国从前几年就已经对于土地进行确权,让农民真正的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很多的农民也是告别了,以前土地说话没有自***的困惑了,要说以前在村里,是经常因为土地的问题闹***,这回基本上是没有这种问题了,近日,***院也是实行了下放农村土地审批权的政策,那么对于这个政策和我们有什么影响吗?
这次的政策是这样的,3月12日,***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下称“《决定》),主要把两种审批权“下放”,一是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市、自治区,二是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城市。那么这个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吗?
对于这个问题,主要的也是因为今年的疫情形势所致,对于今年的疫情,我国也是出台了部分的政策,那么这个下放的政策规定对我们有啥影响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和我们的生活也是没有多大的影响,对于说这个政策也是对于审批方面的一个简化程序而已,对于咱们生活中的土地使用和房价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这些政策也是在去年的时候已经体现了,所以说,这些政策也是在发展中的,对于大家的影响是几乎微不足道的,大家也是可以洗洗睡了。
***院下放农村土地审批权,对房地产和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每个权利的下放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来作出的调整。农村如今也发展迅速,农村发展与农村土地使用标准成为目前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院出台了新政策。
3月12日,***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主要把两种审批权“下放”,一是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市、自治区;二是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
从这个农村土地审批权的下放来看,真是及时雨,这样不仅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问题,也解决了农村发展经济土地不足的问题。这样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将会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搞经济建设和发展农业生产相结合的“战场”。
这样其实是对我们农民是有好处的,这样我们农民可以发展特色农业,还可以就近建起农产品深加工标准厂房,这样农民不担心农产品销售问题,农民丰产丰收不是问题了。
我认为对于房地产来说,我们还是要严格不能来农村搞房地产,这样农民的家园慢慢被缩小,生活成本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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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益一直是我国农民乃至所有人关注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3月12日,***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旨在下放农村土地的审批权。
一是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二是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
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是在2008年新提出来的,只是为了明确基本农田不能挪作他用的严格性,并不是说永远不能占用,也不是指在原基本农田中挑选出一些优质农田。
我们都知道,现在城市市区开发建设几近饱和,到处高楼耸立,密密麻麻,可开发的空间很小了。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均将目光放在了郊区,也就是市中心外的农村地区发展。这种情况下,农村土地征用的审批会越来越多。
而此次***院将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给地方,以及对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进行试点下放,让各省级***对于农村土地有更大的自***,可以更加灵活合理的使用农村土地。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征用城市周边农村土地,因为权限已经下放到省一级,所以申请审批就不需要上报国家部门,那相应的审批时间就会缩短,从而加快自己开发建设的进程,更高效率的开发建设。
而对于偏远的农村地区来说,因为发展较落后,开发商目前应该不会大量进入。当然对于生态较好适合旅游的农村地区,在农村土地审批权下放的情况下,开发商或许会增加开发机会。
第二个问题,此次下放农村土地审批权到各省级,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上面说到,农村土地审批权下放,更利于房地产开发商对城市周边农村地区的开发。而开发商加快开发进度和开发力度,对于[_a***_]的农民来说应该是福音。因为开发商会征用他们的土地,他们的土地就会变得更值钱,因此他们也将会变得富裕起来。而如果开发商积极发展,又可以带动各行各业的发展,从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变化。
对于农民,尤其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来说,此次相关农村土地审批权的下放,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应该会让他们申请新的宅基地的速度更快一些。相应的在乡村振兴的大环境下,农村的基础建设速度会更快,也会进一步完善,农民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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