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是农村经济组织吗-村委会和村经济组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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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吗
1、村民委员会存款人类别是集体性质存款,村民委员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属于全体成员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他在银行的存款类别属于集体性质存款。因此村民委员会存款人类别是集体性质存款。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具备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在没有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3、经济联合社(简称为经济联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组成不同 村委会是由经过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委员、主任和副主任组成的,整个村委会大概有3~7人。经济联社则是由农村经济合作社联合组成,而农村经济合作社是经过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
请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一回事吗?
1、并非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不能有效地提高***的配置和利用,限制了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2、村民委员会是农民自治组织,类似居委会,不是***一级机关 村民委员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表现方式,此外还有村民小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等。
3、村民委员会存款人类别是集体性质存款,村民委员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属于全体成员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他在银行的存款类别属于集体性质存款。因此村民委员会存款人类别是集体性质存款。
4、两者没有可比性: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权力大于经济合作社的领导。村民代表就是这个集体组织的权利行使人,村主任就是集体的领导代表。经济合作社,就是村民委员会的一个分支,其领导隶属于村主任和村书记管辖。
5、村委会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机关,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向上级(人民***)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委会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维护村民权益的活动。
6、《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物权法》第60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等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能并列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村级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村民小组是什么关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而村民委员会是农村自治组织,属于行政组织和管理组织。 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都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是农村自治组织,负责管理和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并非简单的分类,而是涵盖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民集体、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多元一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其具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相关村民小组根据土地归属进行经营和管理。
3、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两个独立组织。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组织载体。
4、村民小组与村委的关系紧密相连。村民小组由村委会创建,其成员由村委会进行任命,因此,村民小组隶属于村委会,是村委会的延伸和补充。村民小组的性质多元而独特。首先,它是农村基层的自治组织,承担着村民自治的重要任务,隶属于村委会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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