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成员确认,农村经济成员确认归哪个部门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经济成员确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经济成员确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学生毕业户口回迁村里,非农户口,但属于集体经济成员,是否享受宅基地?
农与非农户口是公安机关根据户籍管理需要对户籍地属性分类而定,户籍地在城镇的登记为非农,户籍地为农村的为农业,而公安机关不是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行政机关,户籍管理制度也不是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行政法规,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大都数省,直辖市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来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生活居住在农村的人员,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确认,成为该组织的成员,成员身份确认并不是由***的有关行政机关来确认,而是由农村集体组织通过民主程序确认!
你回迁的户口应该是你们乡镇的街、社区吧,每个乡镇也有非农户口,也就是城镇居民。
至于你说的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你就不在是村集体社员。
至于宅基地的问题是这样的,在1998年全国统一发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证),要看你是否在1998年以前出生和1998年登记前你家是否将你名字登记在内,如果登记有你名字说明你有原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如果你家对房屋进行翻建并经过乡镇审批后,你的名字将不再出现到宅基证上,也就是说你不在享受宅基地。因为你是非农户口。
对于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又没有在城市找到工作的,也没有接收单位的,是允许户口回迁的,回迁了就是本村村民,就可以向村上申请宅基地。
如果迁回来户口还是和父母在一个本本上,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却又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
因此回迁后可以重新立户,然后申请。
但现实的问题是,农村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进行分配,现有的宅基地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新的非常困难。
因此还可以通过合法交易,在本村内部购买他人房屋,然后变更宅基地使用权手续批复确权等等,就成了你自己的了。
可以通过继承来享受宅基地的权益。
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但实际生活中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都是祖业,一辈一辈传下来的,将来你继承了父亲的房子,那么这个房子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归你所有。
属于集体经济成员,不代表属于村集体。因为村集体经济可能是村办企业,集体经济成员,与村办集体经济的关系,类似于雇佣关系了。
虽然股东可以是公司的员工,但是员工不一定就是股东。村民就是村集体经济的股东。
如果户口没有落入到村集体内,就不代表你是这个村集体的人,就不能享受宅基地。
我们这一带从学校回迁的户口都不能挂到村集体,只能挂靠镇里,属于镇里的非农户口。籍贯虽然标示为某某村,住址也是某某村,但就不是村集体户口。也就不是村里的人。因为我给妹妹办过类似的事情,了解一点。
现在虽然统一为居民户口了,也不会有人那么随便让你迁回来。迁回来就涉及到利益的问题。现在对农民的补助也有了,未来的拆迁安置,都是以户口为准。村干部那么愚蠢给自己村里增加人口?这要担多大的风险?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需要明确一点是: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户口已经迁回,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还未丧失的话,是可以享受宅基地的。
1.宅基地作为专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其申请宅基地的对象也同样为农民,且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者缺一不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享受宅基地的前提是要符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户口未外迁。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户一宅之原则也是同样要求申请宅基地的主体应为农村村民,非本村组农民不能申请宅基地建设住宅。
3.综上,根据你所说的问题,目前城乡一体化,已经没有区分农业或者非农户籍了,大学生毕业后户口迁回村里,其如果还继续享受村组集体的相关权益,履行村组集体的相关义序,其仍然可以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权益(含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分配等权益)。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在评论下方进行评论或者私信,同时也希望能够帮得到你!关注我,让你更懂三农法律常识!
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
贫困户是按照整体入户,不计算单人,主要是下面这四种:
1、低保户
2、特困人员家庭
3、孤儿
4、乞讨人员
当下确实很多不满足条件的人种种原因挂上了这个头衔,还怡然自得,只能说监管还有待提高啊。
我们户头是特困,那么作为子女的我们也算是的
拿我举例吧,在高中时候家里就是是特困家庭,我记得好像有点钱补贴,其他的就不是很清楚了,当时自己也不像现在懂得去体谅父母,理解家庭。后面考上大学了好像去申请助学贷款,足足跑了两个多星期贷下来3千多块,第二年还得重复这样,后面就没有再去申请了。大学时候申请过助学金,总之也还是感谢国家的支持吧,前几年也摘了特困户这个帽子,自己现在出来工作了,让国家吧资金给予更需要帮助的人。
问题: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户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贫困户对象的鉴定,在精准[_a***_]过程中,贫困户识别是以整户识别的,整户的标准是以户籍为原则的,也就是贫困户户籍卡上有几人,建档立卡扶贫系统里家庭成员就是几人。那么如果户主是贫困户,他的子女是否都算贫困户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如果贫困户子女都是未成年子女且户口都在户主名下,那么其子女肯定都算贫困户;但如果女儿已经出嫁,虽然户口没有外迁,也不能算入贫困户家庭成员里面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贫困户的子女是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或义务兵,也要算入贫困户家庭成员里面。
第三种情况,单独立户老人是贫困户,但其法定赡养人子女都分别立户,这种情况下需要选择一个法定赡养人子女家庭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是【村官阿丽】头条号三农领域创作者、基层一线扶贫人员,我希望与大家一起交流三农问题,探讨扶贫新策,欢迎大家的关注!
谢邀!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贫困户识别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问主提的这个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精准扶贫工作搞得如火如荼,农村很多人都得到了实惠(这个实惠不一定代表给现金,把路修了也是实惠)。但是我们在农村扶贫过程中感受最深的问题是,很多农民不了解政策,所以我们经常下去给他们讲政策。但是后来还是发现很多农民不在乎政策本身到底是啥样,甚至根本不想了解政策,只会关心政策给不给钱,给多还是给少?我想问主应该也是属于我说的这种情况吧。
针对户主是贫困户,那么其他子女也算贫困人口吗?这个问题,我想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贫困户是按户还是按个人识别的,二是贫困户享受政策是怎样享受的。
我们先来说贫困户怎样识别的(以我所在地区为例):
贫困户的识别包括收入、实际情况两个方面。一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950元以下的(2016年数据),二要满足“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条件的可被纳入成为贫困户。
满足以上条件之后,贫困户的纳入是以整户为标准的,就是说你家成了贫困户,你家三口人或者五口人就都是贫困户了。
我们再来看看贫困户享受政策是怎样享受的:
贫困户享受政策的话有以整户为单位的政策,也有针对个人的政策。你比如说产业直补资金或者集体入股分红(以户入股以户分红)、医疗政策等就是整户为享受对象的政策;你再像教育补助这个就属于是家庭个别成员才能享受的政策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有一点,你家户主是贫困户,那家里的其他子女也全都是贫困户,都能享受相关政策。就这么简单!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经济成员确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经济成员确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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